中介陪同看房后又跳过中介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自以为能逃避中介费,殊不知这种“跳单”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近日,江阴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中介合同纠纷。签署的中介服务协议。2022年3月3日下午,江阴一房产信息服务部业务员陪同周某前往江阴某公司察看厂房。
海报设计:卢俊宇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 卢俊宇)明星张杰、谢娜夫妇买豪宅疑似“跳单”的话题近期登上热搜,最终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那么什么是“跳单”?房产交易中“跳单”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本期法治课代表采访了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睿,带大家一起学习。
所谓“跳单”又称“跳中介”,是在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后,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服务,而甩开中介人私下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或者另行委托其他中介人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现象。《民法典》第965条明确禁止“跳单”行为。
房主曾先生委托某房产公司出售房屋,中介人员带有购房意向的李先生看房、磋商后,李先生嫌中介费太贵,找了另一家房产中介完成了与曾先生的房屋交易行为。某房产公司认为李先生的行为是明显的跳单,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张杰谢娜夫妇被指购房“跳单”事件一度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当时爆料人声称:张杰谢娜夫妇欲购买位于思南公馆的豪宅,但在带看之后却绕过自己购房,属于跳单行为。近日法院对这一纠纷引发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谢娜不属于跳单。那么,什么是“跳单”?认定跳单与否的关键又在哪里呢?
鲁法案例【2024】355案情简介李某为购买房产联系到某房产代理公司,该公司向其提供了某小区的房产信息并带其看房,后联系到卖房人刘某,通过多次沟通协商,二人于2023年3月4日在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以782000元价购买刘某的房产。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日常租房、买房时,都少不了中介机构的身影,但由于费用高昂或是对中介服务不满意等原因,部分客户会选择跳过中介机构,直接与相对方签署合同。这种看似省钱省力的“跳单”行为,实际上要承担法律责任。5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接受中介服务后,租房者绕过中介与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租房者可免交中介费吗?日前,南通通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认定租房者擅自跳过中介私下与房东交易的行为属于“跳单”,判决租房者支付中介费。通州平潮镇某钢结构公司因搬迁需要租赁新厂房,委托南通某中介公司为其介绍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