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一年多的电子烟行业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广告主发布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
今日,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到,北京奇雾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宣传,被罚款20万元。该违法行为类型为广告主发布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