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自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保证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法律武器。
第一条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睢宁县人民政府:你县呈报的(睢)地挂呈字〔2023〕第9号关于睢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9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
江苏省政府发布重要通知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提出: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对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应当转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赣榆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赣征补安置〔2025〕6号(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赣拟征告〔2025〕3号开展的拟征收土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2024〕SL-14号)(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吴拟征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阜拟征告29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