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政策又有新变化!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关注!青海省发布了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请注意。 主要内容包括:✅ 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可折算为专业课90学分(需提供合格证书)。
读者潘小姐:参加会计法问卷调查取得的继续教育12学分到哪里可以查询确认?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参加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取得的学分,凭成绩合格证明和相关通知文件,到所在财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与职称评审受理时间的衔接工作,经研究,从2022年度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年度学习截止时间调整至第二年的4月30日。
神木县会计从业人员:第三批次神木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2015年度)无纸化考试将于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举行,考试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9日24:00时止。从业人员应先登录陕西会计网进行报名缴费,后根据准考证信息参加对应场次考试。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各区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