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从2021年1月开始,凡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如果你是从18岁开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一直到65岁之前都是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的。
《听众热线》栏目组与离石区社会保险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查询薛女士个人信息后得知,薛女士年龄已超过65周岁,需要通过民生山西APP申请补缴,因薛女士之前申请错误所以导致现在不能缴费,工作人员已将薛女士申请错误的信息撤销,现在薛女士可以正常缴费。
经系统核查,截止目前,2025年1-2月份我区城乡居民到龄仍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险”)保费人员452人(见附件一)、欠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险”)保费人员836人(见附件二)。
11月24日,全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班在太原召开,就相关政策、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居民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
11月27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25条,其中明确了城乡居民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一、政策实施日期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10月18日补充养老保险 2021年1月1日(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二、待遇领取年龄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补充养老保险 年满65周岁三、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共10个档次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