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1.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组织;2.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学历或者职称;3. 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4.
6月8日,笔者从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通过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合并办理、减免证前现场核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办理便利化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