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从2020年6月9日起,取消开发区青岛路、南京路、南昌路、汕头路、韩泰路、珠海路等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关于取消金城路机动车道停车位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金城路通行实际,决定从4月1日起,取消金城路机动车道上的全部停车位。
施工单位淮安联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介绍说:“芯片平时处于休眠状态,当车辆停在泊位时,芯片即可智能感应,在前期,路段会配备收费人员,一旦有车辆停放,收费人员的手机端就会呈现相关车位的编码提醒并计时。
为保障2023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广大群众出行方便及停车需求,现明确9月29日至10月6日,城区部分道路允许临时停放机动车,及部分易堵路段的提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便民停车:城区除楚州大道、翔宇大道、竹巷街、城河街以及消防通道、加油站、路口30米等特定道路及特定部位外,车辆在道路单侧可以有序停放;
近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为了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该法规草案在淮安市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淮安日报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淮安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条例》2021年4月30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研讨,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征求意见稿。
扬子晚报网9月29日讯(通讯员 熊盛荣 记者 朱鼎兆)机动车轻微违法不处罚、来淮安机动车一般违法不处罚、方便群众临时停车……记者从淮安市交警部门获悉,为认真落实“做的要比说的好、服务要比需求早”工作理念,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淮安市交警支队制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
市二院门口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电瓶车被城管给拉走了,以后不可以乱停放哦1、城区沿街各店面门前,非机动车辆不能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一律停放在街面路肩上或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并且有序、顺向、整齐停放;2、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3、
扬子晚报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熊盛荣 记者 朱鼎兆)“做的要比说的好、服务要比需求早”,记者从淮安市交警支队获悉,自该支队在全市范围超前开展执法文明提升攻坚行动,全面推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六必承诺”举措以来,全市轻微交通违法处罚量环比下降63.
白马湖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区东南约30公里,是江苏省十大湖泊之一、全国15个生态良好重点保护湖泊之一。自2010年启动生态保护工作以来,实现了湖区生态涵养、生态保护、生态景观全覆盖,白马湖已经成为市民和游客心中“地理上紧邻城市,心理上远离城市”的美好生活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