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为了解决居住需求,更倾向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即“以房换房”。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虽然能住,但是不具备民法典中的所有权效力,不能贷款,也不能进行买卖过户交易,一旦遇到法律纠纷,也很难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可见房产证的重要性。
来源:【海博TV】点击上方图片,即可报料福州的陈先生给《现场》栏目打来新闻热线说,他母亲单位分配的公房在2004年拆迁,2010年,他们一家入住了安置房。然而,10多年时间过去了,安置房的产权证却一直办不下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安置给被拆迁人或租赁人居住的房子。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利益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超过安置所需的房屋数量,在缴纳土地转让金的情况下对外出售余下的房屋,这部分房屋严格来说,不属于安置房屋的范围内,可以和普通商品房一样直接对外销售,上市交易。
拆迁房本来是政府补偿给被拆迁户的,但是因为我国推行的房屋限购政策,所以有些人就担心拆迁得来的房子会变成“二套房”,会影响以后自己在购置新房。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一起来看看拆迁安置房算不算二套房?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要交税吗?
安置房简单的说一般是由政府或者是开发商安置拆迁户的房子,有一些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也是不一样的,办理流程和携带的材料都是不同的,毕竟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的并不是很容易,所以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