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新规定和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细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办理要求和监管要求,指导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督促各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并发布了《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
红网时刻衡阳5月12日讯(通讯员 谷志华 何紫睿 记者 石珊)5月10日,耒阳市谢女士通过网上申请办结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顺利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这标志着该市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实现证照分离取得了新成效。
不断有茶店反馈:区分不清什么是预包装食品,什么是散装食品,有的商家茶店还不幸碰到了索赔纠纷;可能有部分茶店本来生意正在困难期,这两年又赶上疫情,因为自己的疏忽,不幸还碰到索赔纠纷,让人不禁感慨:这年头卖个茶可真是太难了。
大皖新闻讯“我开的是一个小百货商店,卖的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没想到不用填表格就能办备案。”6月14日,记者了解到,安徽蓓嘉芙丽贸易有限公司徐女士当天在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24日(记者 蒙健)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省统一使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海南省内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和提供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