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条非常重要的提示提醒:一、个税汇算不着急,6月30日才截止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您都可以办理汇算申报。若您是属于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都与您单位约定了办理年度汇算时间段。对于约定时间段内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优先
这些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事项,您现在可以做起来啦!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选择需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种类后进行信息填写。
市税务局介绍,如果纳税人2025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应当在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你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有变动,需修改或删除信息,请查看情形
申税小微,采集人员基础信息时存在员工电话号码等信息有误的情况,请问如何在扣缴客户端修改人员基础信息呢?通过个税扣缴端可以实现企业员工信息的采集和修改哦,具体操作流程请往下看哦!步骤一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代扣代缴】中的【人员信息采集】功能。
市税务局介绍,如果纳税人2025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应当在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您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有变动,需修改或删除信息,请查看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