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保制度的完善,很多农村人在城市上班,在农村已经缴纳了社保,结果自己不懂,又被单位缴纳了社保,自己缴纳了2份不同的保险,以为报销可以领取双份,结果发现只能报销一方,因此,感觉自己缴纳的农保多余了,自己想继续缴纳社保,不知道以前的农保能否转到社保这里,如果可以转过来的话,缴纳年限是按照农保的缴纳年限计算,还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计算?
有位网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农民交了10年新农保,现在要转城镇职工社保,两者能合并吗?是这样的,如果参与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要转为职工养老保险的话,那么缴费年限是无法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的话,只有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上。
答复:目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0.24%、0.48%、0.84%、1.08%、1.32%、1.56%、1.92%、2.28%,个人不缴费。
自己之前已经交纳了10年的农村养老保险,从今年开始交纳社保,那么以前的农保可以转移到社保吗?两种完全独立存在的养老保险,二者之间并不能够相互转移社保关系,也不可以相互累计缴费年限,所以你从今年开始参加社保,那么你可以放弃农保直接去参加社保,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农村老家交了7年的农保,现在单位又交了社保,家里的农保怎么办?只要在单位缴纳了社保以后,老家农保,就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议停止缴纳,如果继续缴纳就有可能出现重复缴纳的部分,重复缴纳今后是不能重复享受待遇的。
在外工作时单位给自己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而在老家,家里人又买了新农保。问题与回复大致是这样的:一个河北网友在人社部官网在线答疑上问了这样三个问题:我老家在河北农村,在老家缴纳了新农保,一年缴纳1000元,因为听说只有子女缴纳了新农保,父母到60岁后才可以领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我有三个问题不明白,想咨询一下领导:第一个问题是,在老家买了新农保,现在在深圳工厂上班,厂里也缴纳了社保,请问这二者有冲突吗?
一个农民,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打工。他在农村交的这个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他打了一段工,又回农村了,在城里交的职工养老保险能跟着走吗?如果过一段又进城了,断断续续的入城乡养老保险,如果可以累加,具体怎么加法?即将实施的《暂行办法》里边有细致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