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面对将于3月1日落地的收款码支付新规,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微信公众号1月6日发文称,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经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2月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公告》称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之前是担心旧码不能用了,不过这两天确认能正常收款,和之前没变化。”新规实施后,贝壳财经记者在流动水果摊、街边小吃店、手机维修店、自营便利店等多个小微商户处也进行了消费测试,扫商家个人收款码都能正常付款。
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微信、支付宝随即发布消息称,其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后均可继续使用,并新设享有更多功能的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