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或者腾退拆迁中,有些地方可能会出现拆迁违法行为,如棚户区改造没有经过审批,又或者在拆迁实施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程序,那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查处监督呢?
先征后批、多征少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第一款“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定,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行为。
刘某是郑州市某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但户口仍旧在郑州市xx区xx村,并且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2012年1月,区政府发布公告,对xx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刘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为了鼓励村民搬迁,出具告示写明,尽快腾空房屋交付指挥部拆迁的,可享有搬迁奖励3万元。
2020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涉诉行政行为主要集中在行政撤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补偿等类别,涉行政协议、行政命令、行政监督、行政允诺等新型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且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