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陈道峰家住周村区北郊镇某村的老李夫妇有两子一女。2019年8月,老李夫妇公证了一份遗嘱,其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老李夫妇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住在女儿家中,有感于女儿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女儿。
丈夫意外死亡,5年后,公公也因病去世,昔日婆媳因遗嘱问题发生争执,最后对簿公堂。近日,山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郭老爷子与发妻育有一子郭某。发妻去世后,郭老爷子与云某自1980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张某生前曾立下“遗嘱”,要将百万财产遗留给无血亲关系的继女小高。后来病重期间,又立下另一份“遗嘱”,要把财产遗留给自己的父母。两份内容相悖的遗嘱,到底哪份有效呢?法院这么判。第一份“遗嘱”两份遗嘱“相悖”逝者的父母和继女打起财产“官司”张某与高某是再婚夫妻。
遗嘱人在同一天立有一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依据现有证据无法判断两份遗嘱订立的先后顺序。自书遗嘱时间不明确不具体,公证遗嘱的时间明确、内容清晰,更能完整的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二者内容相抵触时,应以更规范的公证遗嘱为准。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红网时刻新闻4月26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邹晴 王畅)老人生前先后订立两份遗嘱,一份打印一份亲笔书写,唯独继承人是不同的名字,到底谁才是遗产的最终继承者?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最近,张老头家可摊上事了,三个孩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吵得不可开交,这倒不是没立遗嘱惹得祸,而是遗嘱立的太多了!三个人是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故事梗概张老头年事已高,这天大儿子上门对他说:“家里的学区房如果能留给他,以后孙子就可以上市里最好的小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