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法〔2019〕9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程序,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促进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省法院制定了《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贾宏博)7月3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通报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法院化解企业债务1820.32亿元,盘活资金近800亿元,安置职工12万余人。
记者从6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法院深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
为进一步推进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保障破产审判公正、高效、有序推进,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市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实际,近日,石家庄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