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停车位使用权发票咋开?税务部门:使用权在20年以上,应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2007年买的停车位,合同上注明了要开发票,可一直到今天都没有给我开。”昨天,贵阳市民陈先生拨打商报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6624315反映,因为车位是单位买的,经办人是他,拿不到发票他没法儿报账。
开发商将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划出车位,以出租、出卖的名义让予业主,有的租赁期限至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有的租期20年,出卖的却无法给业主办理产权凭证,...交付平时使用的,由 平时使用人 负责维护管理。
山西晚报讯(记者 柴旭晖)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部门出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已于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在出租和出售时适用该《办法》。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李斯琦“郑15条”的发布,打响了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第一枪”。日前,郑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政策15条具体措施,其中第15条表示,郑州将试行地产停车位办理预售。有读者留言表示疑问,这是否意味着郑州的地下停车位也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
不同产权归属形式下,地下车库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稿件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南昌市新建区的余女士在当地一个叫做“华润紫云府”的楼盘买了房子,当时开发商说要买车位,可是余女士后来发现买的车位居然是人防车位,她认为这里面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