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表示,自己想同时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在填写房贷合同编号时犯了难。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如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只剩最后一周啦!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我们平时在办理购房、贷款等业务时,都可能会用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具体怎么开?真伪怎么查?掌上就能轻松办,一起来了解↓纳税记录开具1.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进入功能页面。2.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