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 李克强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决定废止#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图/央视新闻截图文|杨宜桐2020年12月26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将原来两部法律中规定的“收容教养”措施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这意味着,针对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此次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相关的惩治、矫正、保护、教育的关系,在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分别设计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和惩戒措施,形成完整的分级处置机制。
张鸿巍收容教养应加入司法审查程序,特别是须经审判机关严格把关,并注重对被收容教养人的权利保障。 收容教养应逐步并最终取消以劳动为纲的改造模式及流程,在行为规范矫正的同时,不断增强义务教育特别是技能教育的份额。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日前,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处获悉,今年两会她拟提交议案,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继续保留收容教养制度并加以完善,做出立法解释使其具有法律依据,在审理和决定程序上实现司法化,并由民政部门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协助,成立专门的收容教养所。
作者:高长见编者按:收容教育制度的存废问题,因一些新闻事件的报道,颇受学界和各方关注,本文反映了其中一种观点,供读者参考。前段时间,某位演员因嫖娼行为被收容教育的新闻,使得收容教育制度在继劳动教养制度之后,再度成为法学界关注的严肃话题。
编辑部:最近,有关收容教育制度的讨论成为社会热点。6月7日,北京举行了一场研讨会,江平、应松年、陈光中、樊崇义、杨立新等法学界大家和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等40余位学者、律师参会。研讨会的气氛非常热烈,大家一致认为收容教育制度应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