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火了,网上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再用于经营收款”,近日,记者从央行相关部门获悉:这样的理解纯属误解。“在明年三月份以后,我们的市民朋友还是可以使用二维码进行收付款。
面对将于3月1日落地的收款码支付新规,微信支付表示,目前,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1月5日,财付通在“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公众号在“腾讯微信支付关于收款条码现行使用情况的说明”中表示,微信支付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经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