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总额 - 社保及公积金- 起征点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