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远洋捕捞有多残酷吗?从我国沿海到智利,近二万公里,那是一枚最先进洲际弹道导弹都无法达到的行程,何况还有横跨太平洋,穿越德雷克海峡进入大西洋,或者横跨印度洋进入大西洋这两条连弹道导弹都无法企及的航程。
文 | 青的蜂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趋利性执法的案例,格外引人注意: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两名警察私带警用装备跨省抓人,企业家被索财后跳车报警。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最近,关于“远洋捕捞”的讨论不少。话题缘起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一次发布会,其中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案例引发关注。“远洋捕捞”,主要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文 | 陈新军(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院长)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其中“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例,引发社会关注。在提及该案例时,一些知名媒体、专家以及新媒体将执法部门“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形容为“远洋捕捞”。
远赴南极捕捞磷虾、冰鱼,捕捞后在船上直接完成加工,制作虾粉、鱼饵、冻虾,每吨的售价可达8000元人民币。2月26日,青岛市远洋捕捞业掀开新篇章,青岛市远洋捕捞有限公司的“明开”号远洋拖网加工渔船首航南极,这是青岛市远洋捕捞业第一次到南极捕鱼。
现行刑事诉讼法未对侦查地域管辖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为“远洋捕捞”的滋生提供了制度温床。(人民视觉|供图)“远洋捕捞”,这一原本属于渔业领域的词汇,最近开始作为违法违规异地“逐利性执法”的代名词,成为备受社会公众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词。
最近一两年的时间里,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有一个噩梦就是“远洋捕捞”,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赚钱行业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老板们和企业家们真的是谈“远洋捕捞”就要色变的,花大钱消灾的都是好的结果,有的老板是命都被远洋捕捞给捞掉了。天下苦“远洋捕捞”久矣!
简单直白的说,就是一些落后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觉得自己在当地执法,没法捞到好处,都是些小米小虾的,于是就大量抽调人力,到那些富裕省份去,挑选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老板下手,查封、冻结,甚至违规划转他们的企业和个人财产。
开篇语“十二五”过去了,“十三五”已经到来,在过去的五年中,青岛市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行各业青岛人的奋斗,这其中有着诸多的故事,有快乐、有焦虑、有兴奋、有期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期待促使着我们坚定地向前,攻坚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