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国家层面早在1997年和2011年两次出台了相应的妥善解决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文件,照理说,解决起来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各省市区只需要依规办事即可,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却是网上的热点话题,看来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泰安齐鲁网11月11日讯(肥城台记者 马兴强)记者从肥城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肥城将按教龄每满1 年每月补助20 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给予专项补助,3300 余名60
关于目前解决待遇问题的状况,各个地方的进展和标准并不一,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不少省份发放了教龄补助,广东省发放了生活困难补贴,无论是以什么形式和方式,这说明国家并没有忘记我们过去的付出,都是对原民办教师过去付出的肯定,都是国家对我们的关注和关爱。
民办老师相对稳定(86年以前参加工作称为民办老师)以后,消化民办老师成了上级政府的主要工作,为了解决民办老师的编制的问题,上级出台以下政策:一、最早出台的政策是当民办教师年满30年还在教育岗位的可以直接转编。
来源:【泰安日报-最泰安】□房元东 文/图1984年一个偶然的契机,让我一不小心成了“孩子王”。白色的粉笔在漆黑的黑板上吱吱呀呀哼唱了38个春秋,我的心花也在这动听的声音里,随着一届届“祖国的花朵”一次次绽放。
同样,曾经在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的原幼儿教师,那个时候,幼儿园经济条件有限,设施简陋,她们舍下自己的孩子,放下自己的农活,全心身地扑在幼儿教育上,说是幼儿教师,其实就是孩子的保姆,既要照看孩子,以免碰着磕着,还要帮助孩子去厕所,学会生活自理,同时教她们学唱歌画画,认识简单的数字,她们就是孩子的真正的启蒙老师,她们一样为培养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做出了历史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