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