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六类人群受益,速看新规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规落地,农民权益再升级!随着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答案终于明确: 六类人群即使户口迁出农村,仍可保留成员身份,重新享受土地、宅基地等权益!
2025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