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2019年6月18日,王明奕入职一家房产公司,但在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王明奕发出《辞退告知函》,表示王明奕自2021年4月1日至10月13日,累计未打卡次数达11次,被视同旷工,该公司因此终止与王明奕的劳动合同关系。
近日,王明奕收到法院的终审判决:公司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作为解除依据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营销考核办法》系经过民主制定程序,故公司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营销考核办法》认定王明奕构成旷工、不胜任工作岗位,并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缺乏合法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近日,王明奕收到法院的终审判决:公司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作为解除依据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营销考核办法》系经过民主制定程序,故公司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营销考核办法》认定王明奕构成旷工、不胜任工作岗位,并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缺乏合法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漏打卡11次被辞退 是严管理还是乱考勤法院认为,公司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将漏打卡视同旷工,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如果我确实存在旷工,公司解聘我,我无话可说。如果我确实工作业绩差,公司按照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处分我,我也毫无怨言。
潍坊齐鲁网12月2日讯 据“最潍坊”微信公众号消息: “未打卡说明”原文:匆匆的脚步,赶上了时间的契合。欣喜之余,忽又发现,卡片相忘于家中一隅!云顶与谷底,得与失之间,只消流星划过天际,秋风扫过落叶!然,向来没有如果,何必情绪有所耽搁,天空虽然阴郁,牙齿仍需阳光的洗礼!
阅读提示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其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将漏打卡视同旷工,该行为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已经背离考勤管理的初衷,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本身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如果我确实存在旷工,公司解聘我,我无话可说。
来源:【新甘肃】戴先任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其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将漏打卡视同旷工,该行为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已经背离考勤管理的初衷,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本身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
冬天来了人总是难免懒了几分,员工缺卡情况也就比平时多了很多,不论是真忘了打卡还是实际没有出勤都没有更好的办法核实,对HR来说,员工漏打卡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虽然公司制定了各种考勤管理制度来控制,但还是感觉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