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广播1月11日消息(记者 黄瑾 实习生 陈博玟)近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给武汉市交管局发去了一份投诉,他称自己在网上购买的一款全新的电动车,符合新国标要求,也在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内。但是,他在洪山区车管所上牌时,却遭到了拒绝。
我们在大街上经常能看到两种电动车车型,一种是带有脚蹬、外形接近自行车的车型,另一种是不带脚蹬、外形接近摩托车的车型,而骑过带有脚蹬的车主都有这样的感受,电动车脚蹬可谓是“有电用不上,没电蹬不动”,那么为什么还要安装呢?
众所周知,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需要带有脚蹬,而且这一点是强制安装措施,电动自行车不具备脚蹬,厂家不能出厂、商家不允许销售,车管所不给予挂牌,电动车脚蹬成为电动自行车的标配,而这一点受到了不少的争议,甚至不少人吐槽:电动车新国标的制定者,是不是没骑过电动车。
无意中看到这个白雪公主的电瓶车座套图解感觉挺喜欢的,但是当我看到织女们的评论时果断的搬运过来了,感叹织女们不光手工好,思维也古灵精怪的,非常喜欢这样轻松愉快的氛围,有同感的也送上你们的评价吧,不多说了,上图解。
现在电动车为了轻便它的坐垫都是采用聚氨酯的泡沫来作为基础材料所以它燃烧速度快产生的烟气毒性是非常大的48伏的车却用60伏的电池2023年3月14日凌晨3点50分左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一栋出租房的一层门厅发生火灾,唯一的逃生出口被大火挡住。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公众号上对外公布了第三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电动车店涉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后与合格证对比车体加长5厘米,坐垫加长5厘米,拆除脚踏骑行装置并摆放在店内待售。对此,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