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务院官网发布关于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其中提到,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设立和筹备建设,围绕拟争取的国家政策优势,定位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该批复提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产业、科技、贸易、人文
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起点,发展新质生产力已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发展活力,2024年示范区将以“聚力新质生产力,共建中韩创新城”为主题,开启创新发展新篇章。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4月27日,国务院批复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据发改委网站消息,5月1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国家发改委官网5月12日发布通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印发。
人民网长春11月14日电 (记者王海跃)今天,首次中韩经济领域务实合作交流会在长春召开。在专题发言环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徐勇介绍了示范区建设情况、重点政策及对韩企优惠便利措施。4大项16条硬核举措助力中韩产业合作发展。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筹)围绕拟争取的国家政策优势,定位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总面积51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10平方公里,拓展区包括长德经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
7月29日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征收公告拟对以下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公告依据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为推进中韩 (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韩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