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法案例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也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该对外执行公司事务的行为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非个人利益,故行为效力约束的是公司。
黄先生所提供的展览展示合同照片(来源:受访者)信网2月14日讯 近日,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接到创业者黄先生的求助,称其在西海岸万达广场外租赁场地经营“好想来零食”店铺,却遭遇一系列难题,最终导致门店断水断电,只得暂时停业,经营陷入困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个人消费贷款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不少不法贷款中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未经授权以银行名义对外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业务办理,以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等名号诱骗消费者办理贷款,给许多消费者带来风险隐患和财产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 1966年,郭玉生出生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这里山多地少,沟壑纵横,是典型的干石山区。他生长于大山、扎根于大山,凭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几十年如一日奔波于崎岖山路、扎根于百姓之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人的责任担当和法援情怀。
来源:经济日报近年来,随着个人消费贷款需求不断增长,不法贷款中介、电信诈骗不法人员盯上了这块“蛋糕”。他们或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未经授权、假借银行名义行事,通常打着“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等名号,诱骗消费者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