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将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从15项调整为12项,明确了国家限制类技术对应的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并进一步健全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近日,媒体报道一德国男子连做三次断骨增高长至1米9的消息引发关注。“此手术在临床上被称为叫骨延长手术,国内20年前曾流行过一段时期,当时很多小型医院、私人医院都在做,后因涉及到滥用、伦理等方面的问题,在我国已经明令禁止用于单纯的增高手术。
据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近日,河南新乡一名29岁的小伙因自己身高仅164厘米而感到自卑,便在自己的多方打听下联系到一家公立医院,做了“增高术”。但他术后不仅没能得到满意的身高,还落下了长短腿等各种毛病。
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通知,禁止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各地应立即整顿。专家认为,该手术缺乏科学依据和循证医学证据,直接导致神经不可逆损伤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存在严重安全性问题,有悖于医学伦理原则。
四级手术术管理相关要求——《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再学习。2024年2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4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对比2023年“十大目标”调整两项,取消了“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和“降低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死亡率”,增加“提高关键诊疗行为相关记录完整率”和“降低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
希望每一个健康人都能正视“断骨增高术”,切勿一时鬼迷心窍,冲动之后才追悔莫及。伊里扎洛夫在工作期间,经常接诊到一些因战伤导致下肢损伤和畸形的患者,但当时由于外科技术有限,伊里扎洛夫只能做一些手法复位和石膏固定,导致最终治疗效果极差,部分不幸的患者甚至面临截肢的风险。
近期,“小伙花十几万断骨增高致终身伤残”“女子花60万断骨增高落疾病”等引发热议。国家明令禁止非医疗目的的“断骨增高手术”,但新华社新华健康记者近日发现,不法分子受巨大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利用网络平台监管盲区,诱导身高敏感人群接受高危医疗手术。
初见王茜,她穿着黑色的宽松短袖和一条遮住脚踝的黑色裙子,走起路来两条腿有些颠簸,和常人相比,她走得较慢,甚至不敢小步快跑。她的小腿上还带着修复用的碳棒,腿上做手术的旧疤痕和修复的新疤痕均清晰可见。两年前,王茜备受工作和感情打击,陷入“身高焦虑”的旋涡中。
资料图:某医院医生正在准备手术。图/新华社因“身高焦虑”,一些人选择做了“断骨增高术”(又称“肢体延长术”)。但做了手术的患者有的出现“长短腿”,脚踝神经损伤,一走路就疼;有的患上关节炎,需长期修复;有的甚至患上骨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