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在其官方网站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制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教育部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协调发展为核心,通过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