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生育之前在公司下属的一家门店工作。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我每周上三个下午班和三个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19时到24时。2022年12月,我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公司将我调至另一家门店,并通知我需要继续值夜班。我认为自己在哺乳期上夜班有诸多不变,要求公司同意我不上夜班。
产前检查算病假吗?女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产前假?可以在网上办理退休吗?……这些问题你都知道答案吗?一起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产前检查算病假吗?不算。按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按出勤待遇发放。
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网友“乐悠悠”:您好,我刚刚查出怀孕了,想问问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劳动保护?“乐悠悠”您好!首先恭喜您成为了一名准妈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怀孕期间被调岗,女职工有权拒绝。学法懂法用法,才能了解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用以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2024年,打了多年官司的周芳,终于和原单位握手言和,也得到了一部分补偿。
女性步入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受到尊重,然而孕期求职确实处处碰壁,孕妇希望在职场上体现自己的价值,企业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和资源,聘请一个入职不久就要放产假的员工。现实中,职场对孕妇并不友好,那么法律上有何保障?入职一、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拒绝录用婚生女职工合法吗?不合法。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亲节快母乐怀孕、生育、哺乳是每个妈妈都要经历的过程今天是母亲节小编为职场妈妈们准备了一份“三期”权益指南快来看看01 孕期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要求,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9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详情如下: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