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进入花甲之年,变得体弱多病,在寻医问药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子女有义务承担呢?若子女拒绝承担,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承担呢?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古稀老人洪某、余某系夫妻关系,共育有三子。近年来,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常需要求医治疗。
小姨在家带孙子,不小心摔伤骨折了,要动手术。手术费用要5万左右。这笔费用如果让表弟一个人承担,的确有些压力。于是,三个表妹提出一起分担。你觉得应该吗?女儿不分家产,要分担赡养费用吗?在老家,有这样一个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分家产的。
现在凡是作为退休职工,有养老金的父母,一般退休后都会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的职工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如果父母不幸生病住院了,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有的,需要个人自付的比例,作为一般疾病是花不了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