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贺觉渊4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在此前政策基础上,延长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的个税纳税期限至不超过36个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
4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4月26日,财政部官网正式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此次公告,即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2号公告,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