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申税小微2023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还没办理或不知道怎么办理的朋友,来看看这份攻略吧~1 什么是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所得是指:1.
2024年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A、B、C表都怎么选择填写,对于每年一次的汇算清缴,有人会想这个表是不是更新了,我应该怎么这个报表呢?关于个税生产经营所得税怎么办理存在疑问的,可以看看下文,有三张报表的填报案例及填报流程。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现已开始,将于3月31日结束。据悉,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反向开票”纳税人,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关于“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答,快来了解一下吧~1.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