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同时,对各地区均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病种,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省内各地区互认。
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10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据四川省医保局官网消息,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据省医保局官网消息,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相关政策正通过省医保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10月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原标题:四川拟建立统一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胡旭阳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四川正积极推进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的规范化,并着手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日前,记者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在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已开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满足参保群众跨省直接结算的需求。
9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相关政策正通过省医保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来源:【天府融媒】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坚持每年统筹实施30件民生实事,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5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记者12月6日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已发布。据悉,该通知明确统一保障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