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想要取回在医院保管的冷冻胚胎,背后的伦理风险如何规避?近日,广州中院发布了该院审理的一起相关案件,其中引入了履行辅助人制度,既满足了当事人的诉求,又避免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案情:移植未成功夫妇想取回剩余胚胎刘先生和钟女士于2014年登记结婚。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思法/文 杨希/漫画)一名离异女性,离异多年后想要医院返还其婚姻期间冻存在该院的3枚囊胚,打算在其他医院通过移植胚胎手术怀孕生子。她的愿望能否实现?她对这3枚冷冻胚胎是否有处置权?
人体胚胎是具有潜在生命特质的特殊物,因现有法律尚未明确其法律属性,当事人诉请取回存放于医院冷冻保存的胚胎,是否合理?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冷冻胚胎返还引发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法治日报 离异女性对冷冻胚胎是否有处置权?厦门首例“离异妇女起诉医院要求返还冷冻胚胎案”解析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是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胚胎冷冻系为胚胎移植做准备,是整个辅助生殖医疗活动的一部分,胚胎冷冻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
冷冻胚胎是世界上保存“生育功能”的唯一成熟方法,在试管婴儿的治疗中,胚胎在医院的储存期限是一年,但是有不少患者,胚胎遗弃在医院长达十年之久。中秋前夕,江苏省人民医院发布声明,请2005年之前冷冻胚胎的夫妇尽快来认领,否则将对近万例无人认领的胚胎做集中处理。
在全国300多家生殖中心的冷冻储存室里,放置着大批的液氮罐,里面有许多试管婴儿的“剩余胚胎”,TA们的命运引起争议。谁有权处置这些无主的胚胎?医院能对这些实际上被遗弃的胚胎进行销毁吗?是不是必须夫妇一方就有权按早先的约定处置胚胎?有很多问题有待回答。
李女士和刘先生夫妇通过某医院进行生殖辅助治疗,形成数枚胚胎并冷冻储存于该医院。后因李女士个人原因,短期内无法继续后续胚胎移植,夫妇俩与该医院就冷冻胚胎返还问题产生争议,继而引发诉讼。近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做出二审判决。
通常情况下,一个取卵周期会获得多枚卵子,如果受精正常且发育良好,到了取卵后第三天会形成多个可利用胚胎。除了选择1到2个用于移植外,剩余的胚胎该怎么处理呢? 冷冻保存 胚胎冷冻技术的发展和优化,大大提高了人类胚胎的利用效率,增加了累计妊娠率,从而有效的改善治疗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