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注意啦!2月15日,省环保厅发出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其规定,广东从3月起分批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自正式开始实施时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13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通告提出,本月1日起,在我市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简单来说,本月起,不管你在清远市内或外地买来的新车或者二手车,只要不符合国五标准,将不能在我市上牌、过户。
目前国五环保排放可以上牌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五可以平移过户地区: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广东省
据悉,今年七月起,广东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均要对新车上牌或旧车迁入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换句话来说,不符合“国五”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能在广东上牌了。 早在2015年底,珠三角一带就已经开始实施“国五”尾气排放标准,粤东西北则从2015年7月1日推迟到2016年6月30日实行。
点击上方“蓝色字”可关注我们!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广东提前实施国五标准新规,官方公告已出,但买了国四车上了异地牌的车主还是有不少的困惑,国五新规下国四车到底何弃何从?小编整理了车主与省环保厅的7问7答,为你解惑,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就在下面!
编者按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出的《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届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被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
[汽车之家新闻] 今年2月13日,相关部门发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到自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将不能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的
问:什么是机动车国四国五啊?答:国四国五,其实是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通俗点就是你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数字越高代表越严格,“国”标明是中国的意思,国内生产的机动车,生产商出厂的时候就会申请一个属于这辆车的国字标准。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自下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实施重型柴油车国五标准。届时,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