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父母的你,孩子是由自己带?还是当甩手掌柜,将娃甩给家里老人?有不少老人,会利用自己的晚年时间,帮子女抚养孙辈。那么问题来了,老人用在孙儿身上的钱,能否要回?究竟“隔代抚养”是法定义务?还是仅仅基于亲情的伦理行为?近日,广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老人主张“带孙费”的案件。
近日,#公婆起诉前儿媳要求支付21万带娃费#冲上热搜。广东一夫妻离婚后,经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由夫妻二人各自抚养,并各自承担抚养费。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女方并未接走抚养孩子,而是依旧与老人共同居住生活。因此,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儿媳支付照顾孙子的费用。
为了让子女过得更好,很多老人都选择了帮忙带娃。也有一些老人,迫于子女的压力,不得不去带娃。在带娃的过程中,孩子要吃点什么,穿什么,游乐场里干点什么,子女的家庭要添点什么,老人也就自己掏腰包,也不怎么去计较。
老人帮忙照看孙子、孙女多年因为“带孙费”两代人对簿公堂那么老人索要“带孙费”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一起来看本期的以案说法案情回顾小李两夫妻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工作原因,小孩出生后部分时间由祖父母老李两夫妻照顾,小李两夫妻承诺会支付二老一定的劳务费。
“原告吴某乙作为小米(化名)的祖母,在小米的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帮忙抚养小米,其可以请求受益人即本案二被告(即小米的父母)偿还因帮忙抚养小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最近,潮州市饶平县法院依法宣判了一宗祖辈隔代抚养的案件,支持了老人的“带孙费”请求。
如今,年轻人常因为工作关系没有时间带娃,祖辈帮忙带孩子是很普遍的情况。但在四川,有老人因帮女儿带孩子却称其“付出没有得到回报”,而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支付2018年2月至2023年7月间的“带孙费”,共计19.2万元!
近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一起案例:老李夫妇家住河北省,育有一女小芳。小芳与小林恋爱后相继生育一子一女,并于2012年11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小林在外打工,小芳带两子女与老李夫妇共同生活。小芳白天上班时,老李夫妇帮忙照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