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并且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算以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其中,关于渐进式取消现行预售制度,或者按照商品房工程进度付房款的相关提案引发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提到,2021年全国有6300多万套商品房已售,但未竣工交付给购房人,有部分开发商的负债已经上千亿甚至达到万亿以上,随时都有引发债务危机的风险。
目前大部分房地产采用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每月完成合格工程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第二种是按各节点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80%付款,大概意思是甲方会下发一个节点工期表,如:地下室底板为一个节点,±0.00结构完成一个节点,6层结构完成一个节点,如此类推,因此这就造成了几乎每个项目的主楼地下室基本都需要抢工期,一是地下室投入的成本最大,总包需要拿到进度款回笼资金,二是甲方需要拿到预售证,而拿到预售证的前提是需要地下室结构完成,因此很多项目都不惜一切代价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势必把地下室抢出来。
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