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8月19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徐梦嘉)日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原标题:我省出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新规(主题)10月1日起施行,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副题)海南日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易宗平)怎样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近期,收到了网友的提问:“您好,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发放的,按什么标准发?这个工伤停工留薪期最长多久时间?谢谢。”关于网友的提问,《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明确规定,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来源:【焦作日报】日前,市民郭先生来电咨询:“我因工伤办理了停工留薪,在此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呢?”针对郭先生的疑问,市人社局进行了回复。据了解,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