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上海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政策。9月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此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
为推动落实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异地购房还贷负担,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细则,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
近日,申城市民王先生准备购买房产,想要在购房时支取一部分公积金使用。他正好听说,上海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政策,事关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而且新政策已于10月7日起正式施行,便在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留言板留言咨询:“新政策有哪些变化?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市住建委介绍,为支持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制度作用,市住建委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的通知》及《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缴存人在超大城市租房安居,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缴存人多样化、多元化租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6号),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住建部的调查,全国2000年以前建造的老旧住房约28亿平方米,大量房屋正在步入‘中老年’。我们在基层调研中也发现,高层建筑物外立面墙面开裂、空鼓、渗水、脱落等各式各样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已经不仅是骇人听闻的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