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是很不划算的,我们来算一笔账:前置条件如下:房子100㎡,房价1万元/㎡,房子商业贷款利率按5%计,房子首付为40万元,商业贷款额度60万元,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期限为30年,还款情况如下:到期还款总额为1159534.71元,总共支付利息559534.71元,月供3220.93元。
“当时销售一直跟我说,只是贷十几万,没什么风险,所以我没考虑太多就买了。”近日,东莞市民梁女士向南方都市报《盘它》栏目反映,称其去年在东莞横沥镇天悦花园项目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手上的钱并不够缴纳四成首付。这时楼盘销售就向她提出了可以通过首付贷、信用卡等方式凑齐首付。
“楼盘开发商先将首付款打入我的银行账户,我再把这笔钱转到开发商指定账户。0首付相当于是开发商预先帮垫付的首付。”“(房子)实际成交价格是135万元,(做高评高贷)贷款就贷了134万元,就相当于0首付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