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1月13日,章先生在江西南昌“喜相逢”购车公司以租代购的形式买了一辆上汽通用别克轿车。本来他在支付1.6万元的首付款后就可以提车使用的,余款分48期逐月还清。可是,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以租代购”买个车,明明给付了贷款,但租车公司却未把贷款准时还入,导致魏先生征信受损。家住成都温江区的魏先生,去年12月24日经人介绍,在租车公司成都蜀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以租代购”的方式租下一辆东风标致301轿车用于跑网约车,当天双方签订了《汽车租车合同》,并在蜀城汽车办公地
新华网沈阳11月9日电(记者王炳坤)花30%的首付购买一辆私家车,挂靠到租车公司用于出租,用每月租金偿还银行贷款,3年后贷款还清,这辆车就完全变成自己的了。在辽宁沈阳,这种“以租代购”的买车方式正在年轻车主中流行起来,不过业内人士提醒,这种方式存在较大风险。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多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承保“以租代购”公司新车保险业务中,不同程度遭遇因大量集中退保导致大额佣金损失的疑似欺诈行为,个别公司佣金损失超千万元,似已形成“集中退保骗佣黑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