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团体协议的法律性质*[1] [德]蒂洛·拉姆**[2]著沈建峰***[3]译 一、主流的观点及其存在问题 团体协议[4]的法律含义及其定位属于团体协议法领域最有争议的问题。主流意见对此问题的回答只能佐证如下观点:本身存在矛盾的理论是难以令人接受的。
我是1984年出生的,这么多年没见过工会,更没感受过工会的温暖,只在电视里看到过。工会对于我来说是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语。你要说他陌生吧,在现实的生活或者是企业里,我很少见到工会。你要说他熟悉吧,工会我天天见,是在电视上看到的。
#如今工会是否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工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但是需要需要进行改革和监督。工会是应该存在,而且必须要存在的。如果要想提高职工的地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就必须成立工会。企业里最多的就是职工,每天都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就好比一个巨大的羊群。
如今社会热点太多 ,亿万百姓有些不公平的时候生气发泄 ,这样做是极端而不对的 ,对社会安全也不利 ,其实找工会也是很好的一个 方法,农民工要工资 可以找工会 帮助的,现实当中很多人都不知道 ,工会现在愁的都没事干 工会可能还得给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吧 ?
2022年6月1日,小李酒后与公司主要领导发生争执,6月29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小李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告知因小李未在公司通知返岗的时间内到岗履职,也未到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遂于7月1日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