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乔宇)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一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说是痛苦的抉择,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更是让人心力交瘁。很多人在离婚时都会发出灵魂拷问:“法院凭什么要把孩子判给你?”别着急,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抚养权判定的门道,满满的都是干货,正在面临离婚的父母一定要收藏!
很多人觉得,谁钱多,家庭条件好,就会判给谁。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法院通常会从以下这些方面去考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1、哺乳期的孩子,原则都是由母亲抚养。
离婚案件中遇到最多的纠纷就是孩子抚养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常说的一句话,离婚案件中,钱没了可以再争,抚养权没了想要变更就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