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要点梳理如下↓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10月1日,一大波涉及到大家生活方面的租房、买车、居民用水等新规将开始施行。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月是“安全生产月”,今天傍晚,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贮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已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将从2022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自7月1日起,将有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开始实施,事关口罩、车子和票子等,快一起来看看吧。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食品的生产许可工作。
今天你戴头盔了吗?今天是9月1日,城市出行早高峰7时30分开始江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上岗,在全区范围内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最近发现,处理交通违法,太难了!安卓、苹果、360……众里寻她千百度,绕来绕去已迷路!不过,幸福,有时来得太突然!记者最新发现,12月8日起,为进一步方便广大驾驶人员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福建交警微发布”已上线“网上预约处理违法”服务!
重磅!福州养犬有新规2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贯彻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意见。
安徽省临泉第一中学系省级示范高中,经历了80余年的风雨沧桑,丰厚的文化积淀和骄人的教育成果使其成为我县莘莘学子向往的教育殿堂。2021年一中本部指令性计划招收2530位应届毕业生,并继续招收篮球、田径、足球等体育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