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
某工程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为9%,但是投标人在投标前经过测算,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工程造价高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工程造价,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所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是按照简易计税下的计算办法得到的,评标委员会未能识别,该投标人中标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对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双方没有异议,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按照9% 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但是对于工程变更部分确认综合单价时双方产生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