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罗甸县龙坪镇解放东路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罗(龙坪)集用(1996)字第00201号】遗失,使用权面积65平方米,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权利人:刘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宅基地使用证,是指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同意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送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来源:【吕梁日报-吕梁新闻网】本报讯 7月24日,离石区自然资源局举行离石区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首证颁发仪式,现场为离石区信义镇、吴城镇、枣林乡等十多位村民代表颁发证书。市、区自然资源局以及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宅基地确权是个大好事,让大家都能心安理得地用自己的土地。不过有不少朋友发现,虽然确权了,证书却迟迟没见影,这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让你明白其中的缘由。 什么是宅基地确权?宅基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认和登记。
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