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5月17日,芦淞区杨家桥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课堂将采取图解、动漫等形式,以“法条+案例”为内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担负起广大“黄河少年”为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为重振兰州辉煌奋斗追赶,贡献青春力量。
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非常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作为自然人,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需要家庭和社会给予物质上的支撑和精神上的呵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有责任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积极影响,避免或减少消极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保护未成年人这些知识要牢记开学季|安全教育一、家庭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家庭保护置于未成年人保护首位,强调了家庭监护的作用。家庭作为孩子们成长、生活的港湾,为未成年人提供温暖安全的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父母们的重要责任。
现在的网络是足够发达了,这是“荀子又赢了孟子”,还是那些人性本善的事件发出来不够火我们不得而知。现在的网络足够发达,同时也让许多未成年人意识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当他们已经可以明事理、还处在未成年人的范围内时,人性本恶的那部分人就会知道拥有了“保护伞”而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