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对于学费、退住宿费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除内蒙古和福建最新通知外,据@人民日报 统计,已有四川、河北、陕西、浙江、宁夏、广东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政策,落实教育部“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的意见。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教育收费工作,根据现行教育收费政策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通知结合全市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许多人冲动报班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上课,想退费却被机构拒绝,该怎么办呢?教您4招破解!退费的两种情况1.教育机构先违约,学生要求退费2.学生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不想学了,需要退费如何处理这两种退费情况?1.
广东省“由于疫情造成现在学校无法正常开学上课,与此同时校方所提供的校车接送和食宿费也没有正常提供,关于此类费用,是否可以给予一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东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回应: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是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
近几个月来,珠海加大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处罚力度。11月30日,香洲区某培训机构被处罚款超4万元。两个多月前,金湾区某培训机构被处罚款8.29万元。香洲区教育局通报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香洲一机构被罚款4.
2025年新学期即将开始,近日,长沙发布了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家长们可提前关注。2025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今年春节新学期2月中旬开学,受疫情影响,两个多月过去了,学生都未能返校复课。2、幼儿园方面:《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已对幼儿园的退费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这份文件主要意图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下面就文件中重点内容给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3月4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开学季,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依法有效监管办学资金,保障办学资金安全,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泉州市教育局印发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收费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围绕规范收费行为、规范财务运行、保障办学
2月8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发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幼儿园的收费行为,《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全市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春林)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退费原则等。
广东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帮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全市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寄托幼,严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预收各类费用,已收取费用的应予退还。
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近日,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通知,将于2023年5—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